危险废物处置-巴洛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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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22:39:12

危废间建设规范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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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间建设规范标准号

  危废间建设规范标准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危废贮存设施的建设项目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本地区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他标准审批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营业执照;从事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化学品活动的单位,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的环保局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事故隐患的,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产生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情节严重的,没收非法持有该商品或制品以及回收使用前已经制发的剧毒化学品及其包装工具等。”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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